案號:110052
正鐘,59歲,離婚無子女,獨居。雲林縣人,10多年前遷居台中市,無存款習慣,與手足互動關係疏離。從事瓦斯載送工,工作收入皆用於日常生活支出,無存款習慣,10多年前積欠6家銀行的信用卡債大約於2年前悉數還清。

正鐘患有高血壓、糖尿病,因食道穿孔、縱膈膿瘍住院手術治療,110/6/8出院後有管路留置,需休養三個月及門診追蹤,生活自理能力暫時缺損須他人協助照顧。
正鐘出院後身上置有三個管路,分別為左頸部引流管、右胸側引流管及腸造口灌食管,此次出院後早晚各施打胰島素控制血糖值,無法自行護理右胸側引流管,需他人協助身體清潔及造口護理。
正鐘為一般戶,過往未使用公私部門福利,110/6/21由社福中心協助申請急難救助2萬元,尚未核定。
正鐘因罹患重病致無法工作,親屬資源薄弱,無收入及積蓄支付住院醫療及日常生活費用,每個月的房租6000元眼看也繳不出來,經濟生活陷困。
得知正鐘的處境,我們立即提供補助,不料於7月6日,正鐘發高燒40度、頸部引流管處有大量分泌物、精神倦怠及肢體乏力,緊急立即聯絡119送往中山附醫急診,至今仍在住院治療。
本基金會提供之圖片、影像,皆經過當事人書面同意分享。